新华社西安6月16日电(记者 蔡馨逸 石昊一)记者16日从西安市环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西安市环保部门将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对无标车进行查处,但机动车仍需依法进行排放检验。
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50万辆。据西安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停发,但机动车仍需定期进行排放检验,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同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停发也不影响对黄标车的整治,西安市仍将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既定的工作部署,继续实施黄标车限行、淘汰的各项政策措施。
西安市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通过电子信息抽查、纸质资料核查、排放检验检查等方式,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推进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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