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综合报道 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经宜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环保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金军严重违纪问题作出纪律处分。
经查,龙金军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龙金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龙金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