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公司原独立董事吕先锫先生已于2015年7月29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会议选举王秀萍女士为公司9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萍女士简历如下:
王秀萍,女,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目前尚缺1名独立董事,本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完善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萍女士没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秀萍女士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17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17年6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会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参会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参会回执原件(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锦江国际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管理部。
(三)登记时间:
2017年6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17年6月21日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晋川、黄希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会回执
本人/本单位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登记参加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公章):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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