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省环境保护厅专项督查组已进驻我市并启动环保督查工作,督查将从2017年6月持续至2018年2月,共计9个月,过程不间断。
据了解,根据工作部署,省环保厅对全省9个城市开展重点督查,我市是其中之一。此次督查主要包括落实省大气十条、水十条情况,“小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等共计7个方面的内容。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每个城市全年共安排18轮次。督查将实行驻点督查、定期稽查以及省级巡查等方式相结合,后者由省环保厅的厅领导带队开展专项督查。
为切实做好督查工作,确保我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环保局已成立贯彻落实省2017—2018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共设有综合协调组等6个工作组,要求各部门、镇街(园区)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加强自查自纠,确实推进重点环境问题解决和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