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事项。
会议认为,发展环保产业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形成重视和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通过发展环保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升我区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会议强调,实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强化工作指导,及时跟踪评估督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形成政府综合管控、企业依证守法、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会议指出,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直接关系到农牧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关系到农村牧区文明程度的提升。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政治高度和保障民生高度,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尽快建立起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元投入、长效管护、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