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16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唐欧)记者近日从衡阳市检察院获悉,为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环境资源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监管执法水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驻市环保局检察室。这是全省首个由市(州)级检察院向环保局派驻的检察室。
据了解,检察室成立后,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查处活动;对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及履职情况依法监督;督促环保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监督法院依法裁判和执行;经授权后对污染环境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业务咨询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环保检察业务调研工作。
为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新成立的检察室将与该市环保局相关内设部门共同完善和推进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调查和督办、信息共享、宣传普法、考核考评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