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长春市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2017年,全市共组织申报3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60个市级生态村。计划完成3个乡镇、23个行政村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长春市共有23个乡(镇)、527个行政村获得各级命名。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生态村70个;命名市级生态村455个。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长春市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广泛宣传,深入开展生态创建工作。
2017年,全市共组织申报3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60个市级生态村。计划完成3个乡镇、23个行政村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长春市共有23个乡(镇)、527个行政村获得各级命名。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14个、生态村70个;命名市级生态村45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