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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法庭法官:以司法创新减少环境损害

    来源: 重庆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7-05-11 访问:

        王翔向市民讲解环保法相关知识

        5年前,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全市率先成立,其职能为“探索环境司法新机制,积极开展环境审判工作”。王翔便是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一名法官。

        去年,忠县拔山镇养鱼专业户张某在凤凰湖里养殖的几万斤鱼突然死亡。在湖区四处查看,他发现有部分场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入了湖内。去年11月,张某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环境诉讼。

        王翔接手了这起诉讼案的庭外调解。为了让调解更加顺畅,他决定组织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原告、被告双方在环保专家的带领下先查看一下现场。

        “我们第一时间请来了水资源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发现污水直排与鱼类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除此以外,还有没有其他原因?”由于拔山镇正在兴建一处污水处理项目,理清施工废水排放与鱼类死亡有无关联,王翔也准备一探究竟。于是,一行人从湖边开始,对多处污水排放点挨个追本溯源。

        此次事件的庭外调解在拔山镇政府会议室举行。从介绍现场查看情况开始,环保专家对水源污染与鱼类死亡之间的关系作出解释后,王翔分别征求了原告、被告双方的意见。

        听完专家解读,被告承认自己负有部分责任,愿意对原告给予赔偿,但原告张某认为被告许诺的赔偿金额达不到自己的要求。由于原告、被告双方各自拟定的赔偿金额相差10多万元,使这一次调解没有成功。

        尽管如此,王翔也没有气馁。“这不算啥子,经常有调解了六七次也不成的案子。”王翔想回去再查看一下拔山镇在建的污水处理项目的业主、立项手续、环评报告等材料,并准备好下一次开庭,直到最后拿出一个原告、被告都能接受的令人满意的调解结果。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环保法庭近年来先后在我市多个区县设立,环保法庭法官并非就案审案,而是注重以案讲法,进行环保引导。环保法庭不以“罚”为主,而是实施回访、教育、“以补代罚”、尝试环境保护禁止令等多种创新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王翔说,作为一名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他的工作就是与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及环境污染案件打交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一些实施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为环保诉讼案件调解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环保法庭法官审理起环境污染案件来心里更有了底气。                                                                          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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