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项目,线路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引出,经巴彦淖尔、乌海、石嘴山至银川,是国家“八横八纵”铁路网京兰通道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对贯通京呼银兰大通道,进一步推动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加快西部大开发,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项目推进年”活动相关要求,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服务项目建设。环保厅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参加项目现场踏勘、预可行研究审查和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会,多次向环境保护部主动汇报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尽最大努力争取支持。同时,根据项目选址选线方案中涉及的环境敏感点,按照“避让保护区、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严禁穿越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生态保护要求,提出环保意见建议,指导项目选址选线,有效预防和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自治区环保厅将紧盯关键节点,倒排时间计划,继续做好该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主动协调,积极推进项目环评工作进程,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环保要求,修改项目环评报告,尽快上报环境保护部并获得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