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8日,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232件环境信访件(其中来电200件,来信32件),我市已分办各部门,要求立即赴现场调查处理。
目前,对编号033号等涉及的235家企业责令整改;对编号0201号等涉及的66家企业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11.25万元;对编号032号等交办件涉及的8人进行约谈,3人进行了问责,1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已结案52件(属实44件,不属实8件),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有最新情况及时上报。
我市将对所有交办问题继续跟踪督办、督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办结,问题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