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我省以来,我市积极处置督察组交办群众反映环境问题,并不断强化边督边改和责任追究力度。
截至5月6日,我市已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5批、共122件群众反映环境问题进行了督办,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问题属实的105件,不属实17件。对问题属实的主要采取了限产停产、行政罚款、查封扣押(含关停取缔)、行政拘留等措施。被采取4类措施的案件中,涉及环境违法事实的主要有:扬尘污染,废弃物、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噪声气味扰民,污水乱排等。
目前,已责令整改124家,立案处罚11家,罚款金额100.05万元。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强化了责任追究,147人次被追责,其中约谈90人,诫勉谈话9人,党纪处分6人,政纪处分3人,书面检查20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2人,通报批评单位2家,拟处理正在核实中4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认真地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反映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