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查处环境违法力度空前,环保执法环境持续优化
1-4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171起,近半数案件办结
记者 蒋睿 通讯员 廖艳霞 谭文强
新《环保法》实施后,湘潭率先在全省设立公安环保工作联络室,办理了全国首例环保行拘案、全省首例大气污染入刑案,开具了全省首个按日计罚罚单。执法之严、查处力度之大,极大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然而,环保执法难免触犯非法排污企业的利益,一些单位和个人拒绝检查、阻碍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让环保执法成了横亘在法律和绿水青山之间的“鸿沟”。湘潭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于一切“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一查到底,坚决实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案必查,今年湘潭环境违法案例查处再创新高
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湘潭市环保局先后在全省首设地市州公安联络室,两部门的密切合作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国首例环保行拘案、全省首例大气污染入刑案,全省首个按日计罚罚单、全省首起环保公益诉讼案......这一系列开全国乃至全省先河的的案例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这一年,全省贯彻新《环保法》环境执法现场会在湘潭召开。
环保执法一刻也不容放松。湘潭环保系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例,打击一例。今年以来,为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该市环保系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全面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强化了公安和环保联动执法机制,利用新环保法及其配套手段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4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1起,查处办结环境违法案件共84起,正在办理的违法案件87起。其中,全市办结的案件中查封扣押5起,按日计罚1起,限产、停产关闭4起,治安移送6起,办案数量之多,执法力度之严,再创历史新高。
抗法必究,严厉打击阻碍环保执法的单位和个人
环保执法之严一方面让人心生敬畏,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还未苏醒,在法律与利益的较量中,他们选择了拒绝检查、阻碍执法,甚至有人铤而走险“暴力抗法”。湘潭县城管部门殴打环保执法人员、湘达洗砂场打砸环保监测采样车、环保志愿者被围殴等事件,也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
这些拒绝检查、阻碍执法事件发生后,湘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湘潭县纪委给予湘潭县城管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局长停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环卫处主任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
前不久发生的湘潭环保监测车被打砸一事,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迅速批示,当晚对湘达砂石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罚。当日凌晨,公安机关对砸坏环保监测车辆的责任人胡某某和胡某行政拘留。5月7日,当记者再次来到湘达洗砂场时,这一洗砂厂洗砂设备已经被拆除,厂内仅有几名工作人员驻守这些被拆设备,并准备将其运走。
对于这几起拒绝检查、阻碍执法行为的查处,表明了湘潭市委、市政府支持环保执法的决心和力度。有案必查、抗法必究已成为我市优化环保执法环境的新常态。
文件护航,进一步优化湘潭环保执法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湘潭市坚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对于拒绝、刁难环保部门检查、使用暴力手段阻碍环保部门执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仅在行动上迅速打击,更在制度上予以保障。
日前,该市正式出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不得制定拒绝、阻碍执法的“土政策”,已实施的应立即清理废止。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各司其责,配合环保部门检查或调查,对于拒绝、刁难环保检查的企事业单位,要约谈其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对使用暴力手段阻碍环保部门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暴力手段拒绝、阻碍环保执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妨碍公务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碍环保执法的位和个人,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点名道姓通报,对拒绝、阻碍环保执法的违法企业,一律进入环保信用评价“黑名单”,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对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的企业提供贷款。
对此,湘潭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采取高压态势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并呼吁各企业环保生产、达标排放。公安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动,对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将配合环保部门对暴力抗法严打到底,绝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