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九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我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29件,涉及12个区、县(市)、开发区和1个市直部门。其中,和平区1件、沈河区1件、铁西区5件、皇姑区3件、大东区3件、浑南区1件、于洪区6件、经济技术开发区1件,苏家屯区3件、新民市2件、辽中区1件、康平县1件,涉及市城建局1件。
目前,所有转办问题已全部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
截至目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市转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260件。其中第一至四批案件共计122件,已全部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同时,办理结果将从5月6日起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和《沈阳日报》上进行公开公示。(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