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我市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四批环境信访件22件。分别是:肥西县(1件)、肥东县(1件)、长丰县(2件)、巢湖市(3件)、包河区(3件)、蜀山区(7件)、瑶海区(1件)、高新区(1件)、经开区(1件),均涉及各县(市)区、开发区(1件),涉及肥东县、巢湖市(1件)。污染类型主要涉及水、大气、油烟、噪音、扬尘、垃圾以及生态方面等。
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抓紧做好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7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