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30日12时,我省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转办的第二批环境信访件71件,涉及环境问题109个,其中,大气环境方面41个、噪声方面10个、水环境方面28个、油烟问题4个、生态问题3个、垃圾问题6个、土壤问题1个,重金属问题1个,其他方面问题15个。
第二批转办信访件涉及除黄山外15个地市,分别是:合肥(19件)、淮北(1件)、亳州(5件)、宿州(6件)、蚌埠(2件)、阜阳(3件)、淮南(4件)、滁州(6件)、六安(2件)、马鞍山(4件)、芜湖(7件)、宣城(3件)、铜陵(2件)、池州(1件)、安庆(6件)。
按照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关于抓紧做好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和边督边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