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江西省和河南省27日晚同时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按照时限要求,这四个省区如果到期不解决问题清单中的环境问题,不仅中央要问责,当地百姓也可以讨说法。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通过环境保护部官网公布的各省区整改措施清单内容丰富。以内蒙古自治区整改方案为例,总字数在5.4万字,如果用3号字体打印,将超过120页。
“这实际上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留给地方的问题清单,具体细化落实的。这些问题清单当时并没有对外公布。”一位环保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以内蒙古自治区的整改措施清单为例,内容多达49条,包括存在的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督导单位、追责单位和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等。
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
列出的环境问题包括:呼伦贝尔、兴安盟需重视搞粗放式无序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影响和后果。兴安盟与锡林郭勒盟搞“煤水合作”发展煤化工的动议令人忧虑。整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严格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科学合理确定产业布局。 严守主体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红线, 强化规划环评指导控制作用,严把煤化工项目准入门槛。“十三五”期间,除列入国家规划的煤化工项目外,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不再布局煤化工项目。
近年来,由于工农业用水大幅增长及降水量减少、蒸发量加大等因素影响,内蒙古岱海湖流域生态退化严重,水位快速下降,湖面急剧萎缩,水质逐年恶化。2005-2015年十年间水位平均每年下降0.37米,湖面面积已由88平方公里缩小至约60平方公里,蓄水量平均每年减少3000万立方米,目前湖内水量仅存4亿立方米左右,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再过一、二十年,作为北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治区第三大湖泊将会彻底消失。
整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乌兰察布市党委和政府今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的审批工作并组织实施;到2020年入湖污染物大幅减少,水质得到改善。
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还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超采严重。2011年至2015年,全区新增灌溉机井19.75万眼,占现有灌溉机井的35%,全区33个地下水超采区年均超采量达6.27亿立方米,超采导致多盟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仅2014年至2015年,通辽、呼和浩特和包头地下水水位分别下降0.85米、0.62米和0.31米。整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到2020年,通辽、呼和浩特市区和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三个大型超采区的压采量达到超采量的60%以上,水位达到控制水位,其余30个超采区达到采补平衡,水位达到控制水位,水位不再下降。
云南省的整改措施清单包括整改落实类46项问题、关注加强类4项问题,以及重点提及州市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包括:云南省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较慢,2015年底时全省仍有30692辆,和国家要求差距较大。整改措施提出,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范围内的黄标车。
云南省已建成的15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整改措施要求,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各州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用好省级补助资金,新建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3780公里,继续完善污水管网2765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39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能力84.5万吨/日,全面整改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
江西省督察整改方案涉及4个方面16项61个问题。主要环境问题包括2013年以来,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下降,2016年上半年,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同比上升,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上升。
整改措施清单要求江西省到2017年底,南昌、新余、赣州、宜春4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南昌、九江、鹰潭、宜春、吉安5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达到国家和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2013年至2015年,江西省主要河流湖库194个监控断面中,有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整改措施清单要求到2020年底,江西省主要河流湖库47个断面总磷浓度、40个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和21个断面氨氮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浓度有所下降。
对于百姓关注的“鄱阳湖水质下降”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江西省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在全省范围内持续开展以水污染综合防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清河行动”,分区域分流域设立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督促整改。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河南省许多环境问题的整改时限都定在2017年底前。比如,针对商丘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50%左右,远低于国家85%的要求,境内一些河渠水体恶臭,垃圾遍地,大气环境方面也因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的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2017年9月底前加快第八污水处理厂、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2万吨/日)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投运。加大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燃煤管控、秸秆禁烧、应急管控。
针对濮阳市马颊河水质持续恶化,金堤河长期为劣Ⅴ类水质的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要求统筹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实施水污染攻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水生态修复,保障重点河流环境流量,2018年12月20日前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2017年底,马颊河、金堤河市辖断面及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V类,2018年起断面水质稳定保持V类;对河南丰利石化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及设备进行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