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印发“五一”、端午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严禁用公款吃喝、宴请、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会所和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通知明确,驻厅纪检组将适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供稿 张三军 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