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环保组织长期受人冷落的局面正在有所改变。第一财经记者获悉,环境保护部近日已明确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充分重视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
近期,一些由民间环保组织发现并公布的环境污染案件,也引起环保部门的重视,并借此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天津和河北两起渗坑事件引连日来引起广泛关注。“这次渗坑问题最早是由环保社会组织发现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迅速回应。”在21日环保部举行的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说。
刘友宾介绍,环保民间组织的有关工作在环保部宣传教育司,环保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前不久,环保部和民政部一起向全国环保系统和民政系统印发了《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是我们第一次和民政部门一起就进一步做好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环保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的文件。这个文件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和民政部门充分重视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刘友宾说。
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也表示,我们非常欢迎各种各类民间组织、公众、媒体对环境问题的监督,鼓励大家向社会公众发布,也可以向各级环保部门举报、投诉这类问题,也更多地希望民间组织支持和关心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比如,在推动企业守法方面,更多地希望利用民间组织的力量来监督,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帮助推动企业守法。
谈及此前发生的天津和河北两起渗坑事件,田为勇表示,这两起渗坑事件,现在正在全面调查之中,但是至少涉及到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第一,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不管渗坑怎么形成的,历经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第二,非法倾倒排放危险废物,从立法来看,比如说渗坑、渗井的问题,早在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时就已列进去,明确了此类违法行为。到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把它作为入刑的一种,这是要判刑的,“这种行为,从国家来说是要严厉打击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刘友宾告诉记者,环保部每年都要进行一些小的资助,2016年资助了几家,2017年还将继续资助。刘友宾表示,环保部将努力打造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交流的平台,定期举办一些座谈、交流。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4月22日,在第48个地球日之际,环境保护部所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机构,向12家环保社会组织提供了506万元资助。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傅雯娟表示,这一资助项目旨在通过资金的支持,进一步促进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民间环保力量的作用,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