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19日讯 (记者邵长春)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至2020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00万吨标准煤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左右,天然气比重约1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38%以内,全社会电力总装机约115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左右。
同时,2020年海南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较2015年下降10%;海南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2%;城市全部纳入全省天然气管网,实现县县通气,按人口计算,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等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其中,城镇和农村分别达到90%、65%以上。
《规划》强调,我省要落实“一挂双控”措施,制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方案》,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对高耗能产业和产能过剩产业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约束,其他产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实行强约束。
至2020年,我省将形成以清洁煤电、核电为主力电源,燃气和抽水蓄能为调峰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岛内自我平衡系统,以跨海联网电缆作为备用、补充、保障的电力供应格局。
同时,我省积极开发油气资源,抓住机遇,重点建设近海油气开发带,探索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推进炼油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加快建设油气化工仓储、交易中心。建设覆盖全省的天然气网,实施“气化海南”工程。
注重能源安全生产,打造安全稳定绿色智能电网,实现全省“双回路跨海联网、双环网沿海覆盖、三通道东西贯通”电力主网架格局,逐步建设坚强海南电网。落实国家智能电网试点,积极发展大规模储能,变革能源系统运行调度模式,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