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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及《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同意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议。两则《规定》均是2017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中的项目,分别明确了产业园管理局、明珠湾管理局的机构法律地位、职责、治理模式、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监督机制等。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法定机构运作独立、市场化管理等特点,为南沙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提供保障。
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正式反馈意见涉及广州市的事项,以及在收到初步反馈意见后广州市整改情况的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包括: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召开全市环保工作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相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广州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对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反馈意见,评估此前广州市部署开展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湿地保护规定》。《规定》提出,重要湿地实行名录管理,通过采取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方式予以保护;一般湿地通过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保持其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保护湿地内的水体、地形地貌、野生动植物资源。《规定》提出了湿地管理体制、管理监督责任,以及湿地保护规划、保护方式和保护措施。拟设“海珠湿地保护特别规定”专章,对海珠湿地实施永久性保护。会议同意该《规定》作修改完善后,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废止《广州市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广州市涉案物价格鉴定管理条例》《广州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规定》等3份地方性法规的议案。以上3项地方性法规所依据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被取消或废止,或者所规范的内容已被上位法所覆盖,拟予以废止,废止后可依据新的上位法规定对水路运输、涉案物价格鉴定、征兵优待和退伍安置工作进行管理。会议同意以提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废止该3项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常务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