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为推进整改落实,近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明确了整改工作调度、整改情况公开等具体要求,指出每月调度一次督察整改工作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明确,每月调度一次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督察反馈后第一个月,调度督察整改方案编制及督察整改工作组织机制建设情况。整改方案经报国务院审核同意后,则重点调度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配套政策、措施、方案以及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整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调查处理问责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以及整改工作对外公开情况等。调度情况以督察简报形式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重要情况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将安排专项督察,并视情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就督察整改情况对外公开作了细化安排,要求省级电视台“地方新闻”栏目每周四安排5-10分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省级党报和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每周五公开一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连续公开报道时间从督察反馈后开始,至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或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为止。对于没有落实督察整改情况公开要求的地方,将及时提醒督办。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还针对近日开展的第二批督察反馈工作,强化督察公开。要求督察反馈当天,地方需在省级政府网站、省级环保部门网站全文登载督察反馈公开稿,省级党报、省级电视台于督察反馈第二天全文刊载督察反馈公开稿。各地均按此要求落实,回应了社会关切,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