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巴州召开2017年环境保护后督察报告会,迎接自治区环保第一督察组到巴州开展为期4天的环保后督察工作。
巴州党委副书记、州长图格杰加甫出席会议。
巴州党委常委库尔班江•胡土勒克就巴州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调研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自治区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组长吕子祥就自治区环境保护后督察工作要求进行了介绍并作具体安排。
从会上了解到,2016年7月11日至2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对巴州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0月26日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会,提出4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及6条意见。2017年3月4日至9日,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对巴州开展了环境保护调研工作,反馈了7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目前,按照巴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整改方案和分工方案,相关县市、园区各有关部门正合力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及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调研反馈的共性问题,巴州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环保主体责任,重视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保综合能力;治理草原超载放牧,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保护力度;狠抓生态环保重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会议指出,巴州将以此次自治区环境保护后督察为契机,认真对照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及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重点关注的7个方面18个环境问题,近期能整改的,聚焦重点、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狠抓整改,确保在2017年5月底以前以上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并按计划稳步推进。
会议强调,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巴州开展后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巴州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既是对巴州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调研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巴州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有效解决州域内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鞭策。各县市及各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督察组的安排部署,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积极配合督察组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