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引进,布局燃料电池等新一代动力电池的研发。二是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和售后保养维护体系。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加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充电桩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三是鼓励国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公交、纯电动出租车、轻型纯电动环卫车、纯电动物流车等。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交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赴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权及证券化产品融资。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