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自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各方正积极商讨、推进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银星能源,证券代码:000862)自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自本次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7-02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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