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被集体免职
2月8日晚
针对问政现场曝光的户县11个环保问题和热线电话接听的5个问题,时任户县环保局局长的回答遭质疑。
问政节目结束后,西安市环保局连夜召开整顿整治大会,市环保局局长问户县环保局局长:问题这么严重,对得起局党委对你的信任和重托吗?
因媒体曝光系列环境污染,华商报记者2月14日获悉,户县环境保护局原领导班子3人被集体免职。新任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郭庭平,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江宏两人已就职。
“我们新领导班子上任是在上周六,也就是2月11日。上任后和大家一起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元宵节也没有休息”。2月14日上午,郭庭平说,2月8日电视问政曝光户县系列污染突出问题后,2月10日,西安市环保局党委下发文件:免去李小兵户县环保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崔荣旗户县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免去程建峰户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文件显示:郭庭平不再担任西安市环保局局治污减霾办副主任职务、新城分局监理站(环境监察大队)站长(大队长)职务;王江宏不再担任西安市环保局未央分局监理站(环境监察大队)站长(大队长)职务。
据了解,43周岁的郭庭平2004年从军队转业后参加环保工作。自2006年以来,他所在的环境监察大队,办理各类环境违法案件90余起,无一败诉。
2010年6月10日,郭庭平荣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首次联合评选的“陕西十佳环境执法卫士”荣誉称号。
>>对话新局长
看到同事流着泪加班 我关上门也悄悄哭了
2月10日
西安市环保局免去李小兵的户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崔荣旗户县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免去程建峰户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2月11日
新任户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郭庭平,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江宏就职。
2月14日
郭庭平接受华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全局上下加班加点,对曝光的问题进行整治。
“抱歉,让你们久等了。”2月14日上午11时,户县环保局局长郭庭平匆匆赶回办公室,“上午到县政府给领导汇报工作,刚结束。”
“今天是上班第4天,不好意思,都没顾上擦鞋。”他身着黑色夹克衫,黑色皮鞋落满尘土,甚至两只脚跟不同程度还沾有泥土。
整个领导班子全免全国罕见
华商报:电视问政系列环境污染问题被曝光后,县级环保局领导班子一下子被全部就地免职,应该是省环保史上的第一次吧?
郭庭平:整个领导班子全免了,断了层,的确在全国也很罕见。实话实说,这几天,这个事(原领导班子集体被免职)对整个局影响都是很大的。问题被曝光后,我们正积极梳理并跟踪整治、协调治理等。目前整个环保局的状态可以说是高强度运转。
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周一(2月13日),市局领导和县上领导来宣布相关任命文件。开会时,起初有个别同事情绪比较大,思想疙瘩没解开,不愿意参加会议。这个我们应当理解,思想疙瘩要解开需要一个过程。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户县环保局工作更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
华商报:对于新的领导班子而言,当务之急是什么?
郭庭平:这几天来,我们局(新任)领导班子主要做好两桩事情。第一个就是稳定大家的情绪,调整状态投入工作。第二个重点就是将媒体曝光和热线投诉的16个问题仔细梳理,跟踪整治、调查排查、协调相关力量等,积极促进问题解决。
农历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恰逢周六。全局上下加班加点,对曝光的问题,该详细梳理的梳理,跟踪整治的整治,该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协调,分头分组展开工作。当晚,局里还有10多个人在加班。
其实,这几天,我们很多同事是流着泪在工作。看到这些,我们局领导班子既感到欣慰,又备受感动。深夜忙完后,我回到办公室,悄悄关上门,也禁不住流泪了。
建环保卫士微信群方便交流
华商报:对于电视问政前后没有暴露出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你们是否也在梳理?是否也有措施或行动?
郭庭平:你看,这是我们新任班子来了后,梳理的一些环保问题。
主要分为两类,一个是大气污染类,从今年元月3日到元月23日,有12项。比如,县城西转盘西南角一家蒸馍店烟囱冒黑烟;县城阳光小区附近的洗浴锅炉冒黑烟等等,我们详细梳理跟踪追查整治,需要相关部门协查的就协查。另外,2月8日到目前,大气污染类接到投诉5项,主要是焚烧垃圾的,一项是粉尘污染的。这些目前均安排人员查处或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第二类:噪声污染,有3条投诉,均是元月份的。我们安排人力与相关部门协同调查,加大对噪音污染的治理。
我们还建立一个户县环保卫士微信工作群,大家及时沟通交流,也是提升工作效率的一个途径和平台。
另外,结合当前全市的河长制,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河流污染。
>>工作要求
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效率
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集体被免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月13日,户县副县长杨战海到环保局调研指导工作。
杨战海要求户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服从西安市环保局党委的决定,全力支持好新任领导班子工作;对电视问政曝光的问题要扎实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当日上午,户县环保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郭庭平对当前和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跟踪问政曝光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前期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防止反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提高标准,督促落实;要固本强基,开展县域环境污染问题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开展大整治工作打好基础;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效率,为西安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专家观点
局领导班子就地免职显示问政有力
14日晚,华商报记者采访了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省社科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他也是当日电视问政的特邀观察员,当听到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全部被就地免职的消息后,他先表示吃惊,但随后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媒体曝光出来的问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当然至少可以解决一些突出的问题。
他表示,就地免职户县环保局领导班子的决定,证明原来局领导班子还是有失职行为,发现问题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就是渎职,失职、渎职就应该问责、追责,局领导班子就地免职显示这种问政有力。
另外,水、气、土壤等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一定要多个部门一起监管,甚至政府层面要站在全局角度来主导、协调,这样环境保护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应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郭魂强 程彬 采写
行动
16个问题9个已整改到位
2月11日上午,户县环保局新任领导班子就职后,干部职工放弃元宵节休假连续工作。
截至2月14日下午,对于电视问政现场曝光的11个问题、热线接听的5个问题已逐一调查落实。
问政现场曝光的11个问题
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沣河沿线河岸上一处公厕化粪池溢出,污染河道问题,秦渡镇政府已安排专人定期清运;沣河沿线一处养鸭场废水直排河道问题,计划另选址圈养予以取缔,目前秦渡镇政府正在协调补偿问题;沣河河道居民乱倒煤渣,引起河道杂草起火无人监管问题,目前秦渡镇政府已组织清理,并派专人不定期巡查;户县大王镇一处砖窑生产造成地表裸露,没有保护措施问题,目前已经完全拆除;户县大王镇一处石料厂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目前该厂裸露原料全部覆盖;户县环保局存在早退现象,已责令当日早退的5名同志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通报批评,处理意见已上报西安市环保局。
5个问题正在整改:沣河沿线村镇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县政府决定,由秦渡镇政府牵头,在秦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置镇区内的生活污水,目前,该项目秦渡镇政府已完成选址,正在联系相关有资质单位做可行性报告。
沣河河道一处直径一米的排污管道偷排污水问题,整改进展为,此污水属于秦渡镇生活污水,将随秦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并收集处理。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偷排污水问题,整改进展为此污水与秦渡镇生活污水同出一处。
沣河沿线另一处养鸭场废水直排河道,目前,沣河桥南2个鸭场,其中1个已另选址圈养,另1个拟于2月12日全部出售,不再养殖。
西安国维淀粉有限公司夜间偷排污水,目前决定,对该公司私设的暗管已于2月9日予以封堵,对违法偷排行为已立案,依法处以高限50万元罚款。
热线电话接听的5个问题
3个整改完成:户县草堂镇西太路垃圾回收站每天焚烧垃圾,气味刺鼻难闻多次向市、县环保局反映未果问题,目前已对垃圾坑垃圾采取黄土覆盖;
户县草堂开发区垃圾场常年焚烧垃圾多次反映未果问题,目前已对现有垃圾采取逐步覆盖,并派专人值守;
户县余下镇占西村出村路口露天垃圾场经常焚烧垃圾无人监管问题,目前已将露天垃圾黄土覆盖,对表面进行绿化。
2个正在整改:户县污水任意排放到许家河无人管理问题,目前决定对许家河实施修建污水管网,使许家河水全部流入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由户县住建局负责;
户县秦渡镇秦渡村镀金厂工业废水随意排放,影响附近村民生活无人管理问题,由于地址不详,现正与秦渡镇政府一起拉网式排查。
对西安国维淀粉有限公司 拟高限处罚50万元
2月8日,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排废水问题曝光后,西安市环保局局长陈松林、户县县长张永潮、副县长杨战海、副县长毛安分别到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
当晚10时至次日2月9日凌晨5时,户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西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分别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厌氧、好氧、深度处理各单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现场采样,经监测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同时,对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总排管网有一管网有少量水排出厂外,户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管网内流出的水取样,经检测COD:3280毫克/升、氨氮56.34毫克/升。
2月11日,户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高限罚款50万元。
目前,该公司已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2月13日,户县环保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户县环保局依据《环保法》相关规定,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