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追究
原标题:强化生态环保责任追究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水塘堆积大量垃圾,长期不处理;村干部阻挠环保执法;对垃圾填埋场污染监管不力……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广州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并通报一批环保领域 “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要主动全面了解掌握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情况,与案件查处同步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坚持权责对等,合理区分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公开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责任追究长效机制,为广州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2014年至2015年期间,从化区环保局分管环境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徐骏翔工作失职、滥用职权,对该区鳌头镇中塘村大石古社水塘长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问题长期不处理,群众多次投诉均得不到解决。2016年11月,徐骏翔被从化区纪委监察局立案调查;因其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逮捕。
2016年8、9月期间,花都区炭步镇政府2次组织对辖区内满达有色金属冶炼厂进行环保执法,炭步镇三联村村委书记、村主任谢泳仪组织村委副书记叶满能、三联村竹湖三社社长龚桂垣、三联村竹湖一社社长叶敬荣等人到场阻挠,使环保执法工作未能正常进行。2016年12月,花都区纪委给予谢泳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叶满能、龚桂垣、叶敬荣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