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两百吨化工废液
污染环境十人被公诉
华声在线1月3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熊亚媛 胡淋伟)2016年3月7日凌晨,86个装有化工废液的塑料桶被放置在宁乡县灰汤镇洞庭村县道上,这些有毒废液将会被运往湘、赣等地进行非法处置,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指控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今天,长沙市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15年7月,岳阳市某化工厂需要处理170多吨化工残留液,当地环保部门指出,化工残留液是危险废物,得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处置。
经过考察,废料处理的市场价为5000元/吨,为牟利,负责该事的郑某私底下将该项目交给没有资质的彭某来处理,每吨1000元至3000元。
为尽快处理掉这批化工废液,彭某在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2日期间,分8次将其非法处置。并在2015年底,彭某再次找郑某寻求相关业务。经郑某介绍,彭某认识了岳阳市另一家化工厂的葛某,接下了处理110多吨化工残留液的活。
由于彭某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场所,于是又将该项目转包给其他无资质的人,并经过多轮转手。
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除了部分化工残留液已被非法焚烧处置外,还有些被扣押。
据统计,在彭某等人非法处理化工残留液期间,湖南省衡山县、湘潭县、宁乡县、江西省分宜县等地警方均查获了非法处理的化工残留液,当地环保部门还专门提取了被焚烧处置现场的土壤,发现从中提取的不明固体废物具有腐蚀性危险特性。
2016年3月7日凌晨,在长沙宁乡县灰汤镇洞庭村县道上,86桶化工残留液在公路上卸货时意外泄漏,黑色黏稠的液体流出,当地群众发现后立即报案。经环保部门检测,这批化工残留液具有腐蚀性,属危险废物。
在省环保部门出具“3·9”环境污染案件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后,省公安厅、省环保厅也专门成立调查组来督促案件尽快侦破,而彭某、郑某等10名被告也陆续归案。
对于自己的罪行,10名被告人均在法庭上公开承认。但由于该案件错综复杂,法庭需要逐一对被告进行审理。据了解,法院将经过至少三天的审理,才会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