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重庆新能源汽车将达到10万辆
记者林逸飞
每天上班,坐的公交车都是新能源汽车;周末与家人一起出门度假,租的也是电动车。新能源汽车正在走进千家万户。随着主城区充电桩的数量增加,新能源汽车今后肯定还会更方便。
今后,重庆的新能源汽车会越来越多。重庆时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步伐,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正式出台。
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万辆,实现桩车比不低于1:1。
根据《意见》的要求,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等措施,引导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旅游巴士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主动使用新能源汽车。在个人使用领域,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优化应用环境,鼓励个人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
▲▲相关新闻
新能源车可享受的政策红利
推广应用补贴。补助产品及对象,补助产品为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对象为在本市购买、上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补助标准和方式,补助方式逐步从购置环节转向应用环节,并研究探索基于新能源汽车使用碳排放减少量的奖励政策;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每年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功率给予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充电设施奖励资金额度每年进行调整。2016年的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300元/千瓦,补贴细则另定。
免缴路桥通行年费。在本市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至2020年12月31日前,免缴路桥通行年费。
通行便利。在主城区范围,设计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新能源货车(含专用车)给予通行便利。
便捷服务。设立绿色通道,新能源汽车在上牌、年检、过户、二手车交易等环节享受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