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各区县创新工作机制 及时有效处理环保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
据重庆日报消息 12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1425件,已办结1088件。我市各区县高度重视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转办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渝北区采取“1+N”工作模式,切实推动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市民反映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油烟扰民、娱乐生活噪声等问题,由单一的部门来处理效率比较低,推动落实较为困难,所以我们采取了‘1+N’工作模式。”渝北区环保局负责人介绍,“1+N”中的“1”是指街道,“N”是指环保、市政、卫生、食药监、公安等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后,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案件分发办理。对问题较为复杂、单个部门难以落实的案件,由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组,各部门互相协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案件迅速得到处理落实。
永川区要求对转办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六不放过”,确保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六不放过”指的是:对交办的环境问题集中研判,做到查处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交办的环境问题突出现场核实,做到不查清不放过;对交办的环境问题责任到人,做到不整改不放过;对交办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做到不处理不放过;对交办的环境问题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章立制,做到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对已办结的交办环境问题,不公开不放过。
城口县则利用“四个强化”来推动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四个强化”即强化整改时限,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和当前重大环保问题,明确责任县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到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环保部门要落实好综合协调和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督促落实,既要督任务,又要督措施,更要督成效,既要查目标,又要查责任,更要查作风;强化追责问责,对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责问责。
此外,我市各区县还对办理群众投诉的时限提出了要求。如九龙坡区要求中梁山以东片区的投诉,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中梁山以西片区的投诉,两小时内到达现场调查。垫江县安排专人值守,确保交办问题立接、立转、立办,快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信访投诉问题办理结果。
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进驻重庆期间(2016年11月24日-12月2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88592400,专门邮政信箱:6010,接受群众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