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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违法“屡改屡犯”湖北宜化被罚252万,15名企业责任人遭追责

    来源: 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6-12-17 访问:

    本报记者 张家振 武汉报道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将排污设备隐蔽,污水直接排入长江”的环境违法问题遭到曝光后,引发舆论和社会高度关注。

    12月17日,湖北宜化公告称,日前,公司收到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宜昌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宜市环法[2016]97号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湖北宜化被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即252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责令公司停产整治,在停产期间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

    湖北宜化表示,公司服从宜昌市环保局拟对我公司进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2月5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及湖北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宜昌市政府、发改委、环保局等工作人员组成国家联合调研组赶赴湖北宜化所在的宜昌市猇亭区进行调研,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接到有关湖北宜化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后,也及时批转交办湖北地方办理。

    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了解到,受违法排污事件影响,湖北宜化15名企业责任人,宜昌市猇亭区3名政府和部门责任人人被追责。其中,“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虞云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职务,提交董事会免去其宜化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

    对于环保处罚详细情况及整改措施,记者多次拨打湖北宜化董秘强炜的电话联系求证,不过均被挂断,短信也未获回复。分管安全生产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锐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以“问题不方便回答”为由婉拒了采访。

    再爆“污水直排长江”

    据了解,12月2日晚,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以“毒水扼杀生命河”为题对湖北宜化环保违法问题进行了披露。据报道,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边共有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排口、云池山洪沟、朱家岗闸口等三个排水口,污水未经处理被直接排入长江,并在长江边形成了几米宽的色带。

    对于湖北宜化的排污问题,央视报道称,“在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上输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就有七份环保处罚决定书,从限制生产到停产整治都没有挡住这个上市公司非法排污的行为。”

    针对央视报道,12月05日湖北宜化发布《环保问题的说明》公告对部分事实进行了否认,上述三个排水口只有第三个排水口属于本公司。此排水口排出的是公司热电锅炉汽机间接冷却水,不与物料接触,与长江水同质,不存在pH值、COD、氨氮超标的情况。至于航拍在长江边形成几米宽的色带,是由于冬季枯水季节,排水落差较大冲刷岸边及江底泥沙导致的。

    不过,“否认”并未让事件平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北省环保厅及宜昌市环保局共同关心、调查下,湖北宜化“长期违法排污、屡改屡犯”的事实得到认定。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信息显示,12月5日,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及湖北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宜昌市政府、发改委、环保局等工作人员组成国家联合调研组赶赴湖北宜化所在的宜昌市猇亭区进行调研。经调查,12月2日晚监测发现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排口氨氮超标(浓度22.27mg/L),后经调查证实,该次超标排放是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超标排污所致。12月2日19时左右,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造气车间造气循环池废水溢进雨水沟排入云池山洪沟,导致12月2日24时云池山洪沟排口氨氮浓度达69.21mg/L。因云池山洪沟排口在宜化太平洋热电汽轮机取水口上游约50米,造成宜化太平洋热电取水水质受到影响、排口出水水质氨氮超标。

    而在云池山洪沟,12月2日晚受宜化股份公司老厂区超标排污影响,当晚云池山洪沟排口氨氮浓度达69.21mg/L。

    事实上,早在今年9月份,《中国经营报》就对湖北宜化污水直排长江等违法事实进行了报道,并因非法倾倒生产废水废渣被环保组织推上了被告席。不过湖北宜化随即通过公司微信“宜化人”发布公司声明,对“污水直排长江”等事实进行了否认。

    “2015年以来,(宜昌)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对宜化股份公司实施处罚,(宜昌)市政府领导多次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但该公司(湖北宜化)屡改屡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湖北省环保厅表示。

    15名企业责任人被追责

    12月8日,宜昌市环保局依法对湖北宜化下达《行政处罚及停产整治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对其处罚款252万元,并责令停产整治。

    不仅如此,湖北宜化还有15名企业责任人、宜昌市猇亭区3名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被追究责任。

    记者从湖北省环保厅获得的问责情况通报显示,责成宜化集团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蒋远华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冯加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虞云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宜化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职务,提交董事会免去其宜化股份公司董事长职务。宜化集团及宜化股份公司已对1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免职、罚款等处理。

    此外,责成猇亭区委、区政府就落实环保责任不力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猇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高亚华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猇亭工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唐铸伟作出书面检查;对时任猇亭区住建局局长倪锦林(现任点军区副区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据了解,湖北宜化作为全球最大的化肥制造商,生产厂区距离长江最近处不足百米,周边村民针对湖北宜化涉嫌污染的投诉举报从未间断,其中,与湖北宜化生产厂区仅一路之隔的云池村、下马槽村等投诉较多。

    湖北宜化及相关子公司也屡次因为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责令停产整治。例如,2015年10月8日,“湖北宜化保险粉厂违法偷排剧毒工业废水”事件遭当地村民曝光后,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调查确认湖北宜化保险粉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生产废水通过罐车转移出厂,非法倾倒于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属于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宜昌市环保局对湖北宜化作出了“罚款 10 万元,责令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

    湖北宜化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从管理、技术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件。不过,对于具体的技改升级等措施,分管安全生产的宜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锐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问题不方便回答,看网上公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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