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蓝天行动关闭小型砖厂和石灰窑18家,淘汰老旧、黄标车1106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建成天然气加气站4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4.6%、20%;
二是碧水行动,建成37个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全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提高到6.72万吨/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3.4%,一江四河水质稳定在Ⅱ-Ⅲ类标准;
三是田园行动,投运生活垃圾处理厂3座,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9%;
四是绿地行动,完成造林绿化12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7%,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全市第一;
五是宁静行动,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噪临时许可制度,开展社会生活、机动车禁鸣等噪声专项整治,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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