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先进环保科技成果将可抵押融资
5日,我省召开全省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工作推进会,副省长许瑞生作工作部署。会议强调,环保与金融融合发展是中央制度安排,是实现环保和金融“双赢”的重要举措,将社会资本引入环保领域,有利于破解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创造更多的投资“增长点”。
会上,省环保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金融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六大部分18条具体举措。省环保厅、农发行广东省分行签署《“十三五”时期全面支持广东环境污染防治战略合作协议》,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型企业签署了《授信合作协议》,涉及资金总额达120亿元。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陈惠陆
预计“十三五”粤环保投入需求逾5000亿
“随着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十三五’全省环境治理投入需求预计超过5000亿元。环保投入不足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
对此,我省环保专家分析,环保与金融“联姻”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共赢。一方面,将社会资本引入环保领域,有利于破解我省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我省环保产业仍较薄弱,未来环保产业融资需求巨大,将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提供广阔市场空间。
省金融办在会上介绍,近年我省充分利用现代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2015年末,我省在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领域的贷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左右。一批绿色企业、环保产业企业在A股、新三板上市。我省还成立了全国首家以碳排放权命名的交易机构——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目前累计成交碳排放配额超过4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0亿元。我省还争取广州市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尽快获批,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企业环保信息将向金融机构共享
面对庞大的环保融资需求,三部门出台的《意见》明确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必须加大对环保重点领域和环境友好企业的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环保行政许可、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违法违规记录等环境信用信息的数据库,实现省、市、县三级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定期公布“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名单。
省环保厅介绍,环保部门会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及时传输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强化环保与金融信息共享,以便金融机构及时准确获取企业的环境信息,灵活开展金融新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诚信企业的支持和对失信企业的限制。
此外,《意见》还鼓励在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开发针对环境友好型企业专属信用评级产品,为企业提供征信服务,并将评级结果在金融机构中推广应用,提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
将PPP模式引入环境治理
《意见》中明确提出,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加大对环境友好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引导力度,如安排专项支农或支小再贷款额度,定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环境友好企业发放贷款等。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创新担保方式,以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的未来收益权、环保研发机构的知识产权和先进环保科学技术成果、环保工程企业的承包合同、环保装备产品生产企业的订单为抵质押物提供融资服务,扩大在环境信用评价中达到良好和诚信等级的非“两高一剩”工业企业排污权抵质押贷款的投放。
近年成为社会资本关注热词的PPP模式,也写进了《意见》——支持在环境治理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公益性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等提供定制化的环境综合性整体解决方案。鼓励金融机构为相关项目提供贷款授信、发债承销、支付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政府部门由过去购买单一治理项目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