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12月4日消息(记者吴新伟)国家工信部日前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4批)。该目录共有678款新能源车型,包括乘用车、客车和专用车。
重庆有长安汽车、瑞驰汽车等5家车企的13款新能源汽车跻身目录,包含纯电动轿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和纯电动客车等用途类型。
按照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每辆可获2.5万元至5.5万元不等的补助,10~12米纯电动客车每辆可获12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补助,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等按照电池容量每千瓦时1800元进行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按照乘用车、轻型客车和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三类,分别给予每辆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补助。
“如果没有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将无法获得中央和省市两个层面的补贴。”重庆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进入目录的车型才可能获得相应标准的补贴,目前,市级层面的补贴政策正在酝酿,将择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