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昌云)昆明环境保护审判庭成立一年多来,因诉讼成本高等难题,环保公益诉讼受理数一直为零。据来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面对“零公益诉讼”的尴尬,该院与昆明市环保局等部门正联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破解公益诉讼成本高的难题。
昆明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环保审判庭负责人袁学红介绍,昆明市中级法院在2008年底阳宗海恶性污染事件发生后,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成为中国继贵阳、无锡之后的又一个环保法庭。环保法庭成立后,对涉及环保的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实行“四审合一”新模式,并开门受理公益诉讼。
但出人意料的是,环保法庭成立至今,受理并审理了涉及环境保护的上诉案件17件,其中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7件,而真正意义上的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至今没有受理一件。
对于出现这一局面的原因,袁学红认为,公益诉讼组织作为原告要打环保公益官司,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巨大的诉讼成本问题。“打一个环保公益官司,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为诉讼耗费的其他人员费用等,加起来费用动辄数十万元、上百万元,要让作为原告的公益诉讼组织来承担这笔庞大的费用是不可能的。”
为解决这一瓶颈问题,昆明市环保局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目前正联手起草《昆明市环保公益诉讼救济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的主要思路是成立环保诉讼专项基金,基金用于三个方面:环境公益诉讼、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环境诉讼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受害人提供救济。
袁学红称,比如说一个环境污染案件,污染了河流、土地、森林、农田、鱼塘等,损害了多个所有权主体的合法权利,而污染企业又无力支付赔偿费,那公益诉讼救济金就可用于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赔偿被害人等。基金的来源一部分由政府投入,其余的来自环保案件判决款、被告人自愿缴纳的赔偿金及社会捐助。
据了解,该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创,是中国环保公益诉讼中的创新之举。如能付诸实施,将有力推动中国环保公益诉讼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