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督查不能止于问责
环保部网站23日公布了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的反馈督察情况。至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向八省份反馈了督察情况。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情况,八省份已有3422人被问责。(11月23日中国新闻网)
自今年7月起,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内蒙古等8省区,开始对各省区环保现状进行大督查。这批“环保钦差”的到来,着实让不少地方一把手措手不及,很多人生怕之前所欠的环保旧账被一一翻出,从而使得“乌纱帽”不保。事实也证明,“环保钦差”不断地在揭地方政府的“短”,有力督促了各地政府加大环保力度。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措施。然而,不少地方官员对于环保问题依然睁只眼闭只眼,工作重心依然是不计环保代价地发展GDP,即便处分了3400余名干部,但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而更为重要的是,不少媒体将关注点放在问责的官员数量上,似乎问责的官员越多,环保治理的效果就越好。虽然,环保督察组问责一大批官员,足见中央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但问责只是环保治理的一个环节,后续的环保治理程序还有很多。
显然,环保督查不能止于问责。无论是撤职、拘留还是行政约谈,这些惩戒背后的价值导向无疑都是正确的,但环保问题依然摆在面前,不会因为几个人下台而有所好转。真正需要在意的是,当督察组发现环保问题后,地方政府对此作出怎样的应对措施,期限到了之后,环保问题的整治又能否达到要求。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推动地方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巡视完后,陆续还有会第二批巡视任务,倘若环保督查问题的处理都止于问责,如此阶段性的胜利并不意味着环保督查任务的结束。相反,有问责,就意味着有履职的不到位,后续的监管和履职压力会更大,督察组的工作重点也依然需要延续。
环保问题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自然不能掉以轻心。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当下,民众的幸福指数也需牢牢放在心间。巡视督查,应努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解决问题。只有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令行畅通,环保问题才不至于成为社会发展的短板。
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