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肇庆副市长出庭应诉企业环保案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吴文颂 陈洁 梁泽南)2015年,肇庆市高要区金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案成为当年全省金额最大的“按日计罚”案。该公司起诉肇庆市环保局及市政府,22日,该案二审开庭,肇庆副市长李腾飞作为市政府负责人出庭。据了解,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省首次地级市政府负责人对环保案件出庭应诉。
庭审辩论环节的焦点围绕处罚金额、处罚程序、整改时间等展开。金海源诉称其属于积极主动整改,第二次监测结果超标仅0.43倍,处罚225万元让企业难以接受。肇庆市环保局通过举证诉称,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李腾飞代表肇庆市政府作陈述。他表示,市政府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是正确的。近年来,随着肇庆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肇庆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肇庆市委、市政府提出“铁腕治污、严格执法”,企业是市场经济参与主体,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企业的绿色竞争力越强,生存发展空间就越有保障。否则,不仅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损害,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出庭应诉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而今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上也强调,“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解决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愿应诉、不敢应诉、不懂应诉等问题”。
肇庆市法制局表示,通过这次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但有利推动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而且表明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司法监督的态度,进一步拉近行政机关与公众的距离,对密切两者关系有着积极作用。
案件始末
2015年6月5日 肇庆市环保局对金海源公司进行废气排放检测,发现其喷雾干燥车间1#热风炉废气排放口烟尘超标2.95倍。其后,经该市环保局集体讨论,决定对其实施7.5万元处罚。
2015年7月7日 肇庆市环保局对金海源进行复查,发现其烟尘仍然超标0.43倍,认定其“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按照“按日计罚”的计算方式,对其处罚225万元。这成为当年全省处罚金额最大的同类型案件。
2015年11月16日 金海源申请行政复议,肇庆市政府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金海源提起行政诉讼,将肇庆市环保局及市政府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2016年6月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金海源遂提起上诉。
2016年11月22日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