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建议哈尔滨市花大力气解决冬季大气污染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
今天上午,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反馈了此前对该省进行的环境督察意见。督察组认为,黑龙江省一些领域和区域环境问题突出,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的有明显差距,《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到位。督察组建议黑龙江省下大力解决包括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问题在内的多个环境问题。
今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认为,黑龙江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降低环境达标要求、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哈尔滨大气污染严重、群众有较多环境投诉等问题。
污染治理自降标准
督察组组长杨松在今天的通报中指出,国家要求 “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却将这两个标准降低至“80%、90%左右”。此外,《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安装脱硫设施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17年推迟到2018年。
通报还指出,黑龙江省对2013年10月开始执行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不到位。全省新增注册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3031台;全省燃煤电厂316台在产机组中,有274台未完成治污设施改造,难以稳定达标。2014年以来,没有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对省直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未对2015年未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恶化地区实施问责。
督察组认为,黑龙江省有一些地市环保压力传导不够。七台河、双鸭山等地市环保重点任务推进缓慢、问题突出,但2013至2015年市委常委会却未专题研究过生态环保工作。在与干部谈话中,一些干部反映,全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没有落实到位,自然保护区管理、黄标车及小锅炉淘汰、秸秆禁烧等方面存在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不落实等问题。
哈尔滨环境治理有欠账
通报还专门对哈尔滨环境治理工作不够有力提出了批评。近年来,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督察发现,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燃煤锅炉淘汰不实,南岗、香坊两区2015年上报已淘汰的165台燃煤小锅炉中有48台实际没有淘汰。
哈尔滨的水质情况也不尽如人意。通报说,阿什河流经哈尔滨市香坊、道外区后,水质明显恶化,成为松花江一级支流中唯一劣Ⅴ类水体。2015年入松花江口内断面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比分别上升8.8%、12.4%和5.2%。沿岸畜禽养殖业管理无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废旧塑料加工等小企业污染严重,每天有近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截至2015年底,哈尔滨市仍有4个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未建成投运,每天1200多吨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处理。哈尔滨市向阳垃圾填埋场、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偷排渗滤液和违规堆存垃圾焚烧飞灰等问题。
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
督察还发现,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将湿地谎称为既有耕地,向上级申报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开发项目,并获得批准,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2012年以来,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八五六农场、兴凯湖农场在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垦耕地,造成2500多亩草地被毁。建三江管理局、齐齐哈尔管理局所属农(牧)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11个综合开发项目。
2015年,大庆市肇源县水务局批准《肇源县松花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5-2018年)》,确定的总面积达4000余亩的9个可采区,全部位于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2011至2014年,肇源县有关部门违规发放采砂许可并收取管理费,造成沿江湿地保护区内违规采砂现象猖獗,河道破坏严重。另外,2012年以来,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新建4处采砂场,红兴隆管理局红旗岭农场在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规开展旅游设施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
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中央环保督察组还通报了多起黑龙江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黑龙江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目前,全省仍有临时性垃圾堆放场所280余处,累计堆存垃圾9300多万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鹤岗市每天产生1000多吨生活垃圾全部填埋在城市周边废矿坑、采砂坑中,群众反映强烈。
肇兰新河污染问题突出,2015年该河入呼兰河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86.4mg/L和11.0mg/L,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1.2倍和4.5倍,水体污染十分严重,局部发黑发臭。
中青在线北京11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