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487人因环保工作不力被问责 包括4名厅级干部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硕)因环保工作不力,河北省487人被问责,其中包括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记者今日从环保部获悉,河北省近日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情况,并通报6起典型案例。在被问责的人员中,既有环保部门责任人,也有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
今年1月4日至2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试点环境保护督查。一个月间,督查组向河北省交办了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河北省专门成立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河北省通报了对问题责任人的问责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对487名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包括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3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7人、企业其他管理人员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人、诫勉谈话117人、免职或调离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据了解,不止河北,各地都掀起了环保“问责风暴”。
今年7月中旬,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个省份。虽然对8省区的环保督察目前尚未反馈意见,但从各地阶段性的公开信息中能看出,8省区已有上千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
河北省通报6起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
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监督检查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应淘汰烧结机被违规认定并予以保留。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书记(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原副处长)马永贤、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副局长高林海、武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计兴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深州市委书记孙云霞任深州市政府市长期间,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超越权限审批应由国家发改委核准的阳煤集团深州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2万吨乙二醇项目。对孙云霞等6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
案例3
唐山市4个铁合金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产能替代,腾达公司用虚假的产能置换函骗取环评批复,曹妃甸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祥佐、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科员郑巍涉嫌伪造镍铁合金项目产能置换函,古冶区发改局对鼎祥公司上报的产能转让协议未组织核实把关,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对乾亿公司提交的镍铁合金项目产能替代方案未经核实上报,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对相关项目未经核实上报,造成相关项目产能置换不实问题。对唐山市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处长卞明江,古冶区发改局局长郝德民,乐亭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政府办副主任兼支重办主任张安等6人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孟祥佐、郑巍、腾达公司涉嫌公文造假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4
国电保定西北郊热电厂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方案和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申报过程中,省发改委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和保定市、满城区发改部门未认真比对核实,造成两个项目等量替代方案中部分锅炉出现重复替代问题。对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法制监督室主任田丽君,保定市满城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亮等7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保定市发改委原主任张丽娟另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5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实施高炉易地改造工程,未经审批,开工建设1座1580立方米高炉项目。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兰玉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案例6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未按环保部批复要求淘汰900立方米高炉和90立方米烧结机。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钢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郭景瑞等5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编辑:戴玉玺 王晓琳校对:范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