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帆股份被处理 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
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刘丹
重庆商报讯 10月9日,力帆股份(601777)发布关于收到财政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处理决定的公告。
公告称,财政部决定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并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上述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万元。
力帆股份表示,取消力帆乘用车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拨资格及对2395辆新能源汽车不予补助,不影响力帆乘用车2016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销售后继续依法申请取得新能源汽车补贴,但在短期内上述补贴拨付方式的调整对力帆乘用车会产生一定资金压力。
上述2395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不予补助,将可能导致对公司自2015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2015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4689万元,对2016年度营业收入及税前利润涉及减少约为67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