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层环保机构改革大幕拉开 环境监察监测职能上收
中青在线北京9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 依照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我国即将对基层环保部门进行改革:市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将由省级环保厅(局)党组负责提名,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市级政府工作部门。
此外,县级环保局将调整为市级环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级环保局直接管理,领导班子成员由市级环保局任免。
根据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省份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上收,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行使,通过向市或跨市县区域派驻等形式实施环境监察。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将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现有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驻市环境监测机构,由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由省级承担。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天解释说,基层环保机构的垂直管理有利于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有利于解决跨地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
目前已经有河北、上海、江苏等12个省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