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获批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将纳入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报讯 (记者 李欣忆)记者9月1日从省能源局获悉,国家能源局已批复支持四川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并同意将四川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纳入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在清洁能源重大项目、产业政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给予支持。
目前,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四川有望成为全国第二个、西部第一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四川是全国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2015年,四川水电装机位列全国第一,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富集,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方兴未艾。创建清洁能源示范省,有利于增强四川清洁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探索和积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经验,为全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借鉴。
推动能源转型,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我省一直在努力。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做强做大绿色低碳产业,科学有序推进国家规划的“三江”水电和川东北油气开发,高效利用页岩气、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加快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示范省。
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省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制定明确的清洁能源利用目标。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核心任务。力争到2030年,我省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基本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为主、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为辅的能源体系。
加快构建清洁能源互补供应体系。积极推动雅砻江、大渡河等龙头水电站建设,规划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形成水、风、光互补运行的现代化电力系统。加快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大力开发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建成以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利用为主的现代能源体系。
着力推广终端电力应用工程。加强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柴、以电代油,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逐步提高人均用电水平。加快推广电能替代,提高本地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加快建立市场化的能源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和配售电业务,推动水电等各类电站与用户直接交易,加快建立以可再生资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清洁能源管理机制,保障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和全额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