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能源五虎]检方指控“能源局五虎”受贿 多家发电集团牵涉其中
截止到2月23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公开审理时,能源局窝案即将落下帷幕。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和电力司副司长梁波均已开庭审理。
资料显示,许永盛、王骏、郝卫平、魏鹏远及梁波都出身原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并历经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和分立后的国家能源局。除魏鹏远分管煤炭外,其余四人均长期主管电力工作。
“能源五虎”的审理则揭开了能源审批大权背后的权钱交易,恰如王骏陈述“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在法庭上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
不受监督的权力,当事者亦感害怕。郝卫平表示,“每个部门都收钱中,我也害怕过,山西煤老板真吓人,用麻袋装钱来送。”
多家企业涉事
检方在指控许永盛、王骏、郝卫平、梁波等四人涉嫌受贿的过程中提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大唐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日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建设投资集团以及新疆特变电工等向上述四人行贿。
这其中,包括多家国有发电企业,同时也包括省级能源国有大型企业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检方在指控时提及,对上述四人行贿的项目分布在内蒙、江苏、江西、福建、吉林、安徽、湖南、新疆、宁夏、山西、山东、广东、浙江、内蒙古、湖北等全国各省各地,且上述四人在受贿项目上基本雷同。
不完全统计,涉嫌行贿的项目包括中国华能集团下属的吉林长春第四热电厂和吉林白山煤矸石电厂、江西安源电厂、山东莱芜电厂、江苏南通电厂、广东海门电厂、江西井冈山电厂、江苏淮阴电厂、浙江长兴电厂、湖北荆门电厂、山西酒泉电厂、内蒙古呼伦贝尔热电厂、山西酒泉电厂等。
中国华电集团下属山东莱州电厂、安徽六安电厂。中国大唐集团下属湖南株洲攸县电厂、吉林长山热电厂、江苏吕四港电厂、黑龙江七台河电厂、辽宁锦州电厂、江苏南通下关电厂等。
中电投集团下属江西贵溪电厂、山西侯马热电厂、吉林延吉电厂、吉林长白山电厂。浙能集团下属浙江绍兴滨海热电厂、浙江六横电厂。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江苏张家港电厂、河南新密电厂、江苏沙洲电厂。华日电力下辖的河南洛阳电厂、登封电厂以及甘肃酒泉风电厂。
检方在指控过程中提及,在电力公司公关下,许永盛等在电力项目审批上谋取利益,即为上述公司下属的热电厂等项目在开工建设、增加电力机组等方面开具路条,并在后期核准上予以帮助。
权力的对价
据知情人介绍,郝卫平在庭审中表示,由于各部门审批意见对外公示,企业不知道文件到了哪个领导手里。“企业就通过各种方式公关或者打听,给各级领导送钱。比如给处长送钱后,处长告诉签过了到了副司长,企业就给副司长送钱,然后逐级攻关,达到项目审批。”
“那时,机关风气不好。”有关人士透露王骏曾在法庭上做出如是陈述,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给他们送钱。梁波也侧面印证,2009年到2011年,项目负责人大肆送钱送东西,2011年以后有所收敛。
许永盛、王骏、郝卫平、梁波等四人的起诉材料显示,自2003年开始,从2万、5万、10万、20万、30万、50万、80万,多过百万以及房子……,上述四人涉嫌受贿涵盖及央企、央企下属公司、民企以及上述企业的所有项目。
知情人士透露,有关材料显示,郝卫平在2004年到2012年期间,通过电力审批收受巨额贿赂超过1000万元。“其中有700多万元是由郝卫平到案后主动交代的。”
相比之下,上述四人的老同事魏鹏远,后任煤炭司副司长,把审批权限用到了极致。就这样一个穿着便宜衣服、骑着自行车上班仅享受处级待遇的副司长,却创下了1949年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检方指控称,魏鹏远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欧元775.1万元、美元235.2万元、港元40万元、黄金4100克,汽车3辆,房产1套,银行卡、购物卡、字画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余万元,另有共计折合人民币13109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总计34279万元。
计算发现,魏鹏远在国家计委、发改委任职不到20年,合计每天收入高达5万元。其获得的收入主要来于,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责任编辑:张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