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拟建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冬冬)全镇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Ⅲ类)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近日,民众镇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拟建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以鼓励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
年底前清理“十小”生产项目
《方案》明确指出,将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对区内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集聚区要列出清单提出限期整改计划。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在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设施建设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同时,民众镇还将清理取缔“十小”企业(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在全镇范围内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力争在2016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
对于以上重污染行业,该《方案》还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在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在工业污染整治过程中,该镇将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推行绿色信贷支持环保领域
除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外,引导公众参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还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方案》中透露,民众镇拟结合“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扩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将收费制度普及到乡村,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
在理顺价格政策后,该镇拟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以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同时,推行绿色信贷,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
位于民众镇的中山梅华表业有限公司,每年使用近百万元进行“三废”治理,多次荣获“中山市环境信誉评价绿牌企业”称号。对于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行,该公司经理徐建涛认为:“作为企业肯定支持,但是之前有些企业环保方面的工作不是很到位,如果他们今后想要贷款去做好环保这项良心工程,政府还是应该多多支持。”
据悉,该镇还计划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