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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望巴黎气候大会潘家华:利好环保产业

    来源: 南方都市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11-26 访问:

      原标题:展望巴黎气候大会 潘家华:利好环保产业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本月底,习近平将出席在巴黎召开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大会能否形成新的气候共识备受各界关注。本次气候大会的重要议题有哪些?碳税交易是否可能实现?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有何意义?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教授。

      中国经济网:巴黎气候大会即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热点议题有哪些?哪些问题值得关注?

      潘家华:我认为,此次巴黎气候大会的主要议题应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大会协议的实质内容,也就是说,各个国家所提交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怎样纳入巴黎协议中,如何在其中体现。除了基本发达国家以外,现在有100多个国家提交了INDCs(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国家自主决定贡献),这是一个减排目标。这个目标在不同的国家基准点不一样,指标也不一样,甚至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差别。因此,如何在协议中综合、平衡、全面地体现这一减排的承诺是巴黎协议的目标所在,也是协议最主要的内容。

      第二方面涉及到资金问题。哪些国家投资,哪些国家接受资金,资金的管理方式是怎样的等。资金问题比较复杂。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南南合作的方式提供大量的资金,那么,这些资金在协议中如何定位,中间的渠道是什么,这其实就是气侯变化的国际资金,是一种双边资金,它的定位很困难。发展中国家现在有南南合作这样的资金渠道,但是定位是一个问题。另外,资金问题还包括资金如何使用?由谁来监管?由谁来执行?现在的资金涉及到哪些国家有资格用,各个国家都在争取,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第三个方面就是巴黎协议的法律约束力问题。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约》在1994年生效,它只是一个框架公约,没有具体的法律属性,对于发展中国家没有约束。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由于美国等国家不参加,日本等国退出,到最后失败了。现在谈到的巴黎协议,究竟是有法律约束性的,还是不具备法律约束性,是一个非常大的矛盾。发达国家强烈要求有一个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中国也有这样一个明确的政治意愿,就是要签订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实际上,如果有法律约束力,减排和资金在内的目标将导致一些国家退出协议,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和减排的双重压力,之前的《京都议定书》就是一个教训,而没有法律约束,减排的目标将难于实现。

      其它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比如公平,是中国特别强调的,但同时对中国也是一个较大的挑战,因为我们既强调是发展中国家,又承诺要减排,这样的定位就使我们处于一个两难境地。 总的来看,我认为,中国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资金方面的,我们承诺出资200亿人民币,这比美国给的钱还多,美国就给30亿美元。那么,这些钱是作为公约的总体资金,还是双边资金,需要进一步讨论。另外,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又涉及到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但是,有的国家希望有法律约束力,有的国家反对,中国如何做出选择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中国经济网:对于制定一个共同的碳排放价格,即碳税或排放权交易,您认为是否可行?

      潘家华:我认为碳税是不可行的。首先,不同国家的碳源结构不同,中国、印度、南非等新兴经济体的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比较高。如果全球统一种碳价或碳税,显然会打击新兴经济体,这些国家一定反对。

      第二,这涉及到发展阶段的问题,对于发达国家,它们的产业结构已经比较完善,统一碳税对它们影响比较小,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

      最后,统一的碳税在不同国家的执行和监管也不好推进,在一个国家内有可能,但在全球范围内很难。以中国为例,如果要采用统一碳税,那么,高排放的能源就会被打压,比如煤炭和石油,而水电、核能、风能、太阳能等的优势就会凸显。这对于一个国家的能源转型是有帮助的,但在全世界推行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点就是碳是无形的产品,不同的能源,碳的排放量是不用的,怎样衡量碳排放量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就像我们之前提出的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应该是说失败的,因为没法进行交易。

      碳的交易还体现了产业问题,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社会群体,应该如何平衡,都是需要考虑的。我觉得,从理论上讲,碳交易是一个比较完美的事情,但执行起来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挑战。

      中国经济网:从中观角度看,您认为巴黎气侯大会将对中国未来的环保产业产生什么影响?

      潘家华:这个不仅是对中国的环保产业,对全球的环保产业都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虽然巴黎协议的强制性不可能太强,但方向性是非常明确的。对于企业的战略投资来讲,长远性是必然考虑到的,那么,淘汰高碳能源就会提升能源效益,对新能源新材料的投资就是增多,比如纯电动汽车就会发展起来。方向性明确了,导向就明确了,消费的选择也就明确了,那么,低碳、环保产业发展的空间就会得到极大的拓展和提升。

      中国现在已经到了产能相饱和的阶段,环境的承载能力已经接近最大或者过载,因此,提升技术水平,发展低碳产业不失为一种机遇,尤其在新一轮的竞争中,中国要在未来的产业发展中站稳脚跟,必须要进行战略投资,必须要有战略意识。

      中国经济网:在应对气候变化中,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扮演什么角色,将如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潘家华:生态文明是一面旗帜。目前,在气侯变化、气侯调整、气侯协议的制定过程中,生态文明是道义准则、是一面旗帜,是一种价值准则。在面对气侯变化的协议的制定和执行中,生态文明是普世价值,具有引领意义。它应该是未来全球的一面旗帜,中国应该把中国成功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把中国成功的实践作为一种国际的导向,引领全球生态文明转型。

      中国现在的生态文明已经做得很好,我们的水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世界第一,风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世界第一,太阳能生产能力世界第一,纯电动汽车的发展速度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除了这样产品、产业以外,我们消费应该是节约型环保型的,我们应该有责任担当,为了推动全球的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转型做出示范。(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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