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全良波、通讯员钟剑文报道: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5日起,阳江等6个设区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29日,记者从阳江市人大常委会获悉,阳江获批地方立法权后,首先在环保领域大展拳脚,力争明年内通过1至2件法规草案,目前,阳江已经建立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着手准备1至2项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等前期工作。
据介绍,今年3月,阳江成立了地方立法筹备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地方立法筹备工作。在筹备工作中,阳江已经确定了地方立法项目库,并经阳江市委批准通过。在项目库中,环保项目占比较大,首部地方法有望在环保领域出台。
据介绍,今年3月底至4月初,阳江开始地方立法需求调研摸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政府、专业人士、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初步形成了具有阳江特色的、包括22项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本市地方立法项目库,并于8月13日报经市委批准。这22项中,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项目占比较大,具体包含了漠阳江水资源保护条例、“南海Ⅰ号”古沉船保护条例、海陵岛海滨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阳江历史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其中,漠阳江水资源保护条例、“南海Ⅰ号”古沉船保护条例均被确定为2016年度急需立法的项目。 编辑:实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