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近日就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表示,感谢修法中质疑批评的专家学者,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工作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改进考核方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9月7日《北京青年报》)
毫无疑问,这一表态对环保部门来说,是一次非常严峻的挑战,也是对现行考核方式的一种颠覆。要知道,将百姓的感觉引入到环保工作中来,并与环保考核直接挂钩,带给环保部门的,已不仅仅是环保指标,而是整个环保体系的颠覆。如果不将现行的环保考核体系进行全方位改革,特别是环保标准进行重新修订,要想把百姓感觉与环保考核挂起钩来,难度是相当大的,很有可能出现很多方面的环保纠纷。
事实也是如此,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种环保纠纷以及信访案例来看,大多都与环保标准和百姓感觉存在差异有关,亦即按照环保标准,企业的排放等已经完全符合要求,但是,从百姓的感觉来看,却差异很大。特别是化工等公认为污染比较严重的行业,更成为环保标准和百姓感觉无法统一的重点。那么,环保部门将如何来协调这样的关系,如何让环保标准和百姓感觉相统一呢?
很显然,调整环保标准是实现环保考核与百姓感觉统一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要知道,目前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标准过老、过低的现象。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的环保标准,是根本不可能达到与百姓感觉相统一的目的的。很多情况下,企业排放的水气等,标准已经远远高于环保标准,根本不存在不达标现象。而按照目前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百姓对这些排放物质的感觉,却相差很大。那么,环保部门将执行怎样的标准呢?是以环保标准为执法尺度还是以百姓感觉为执法尺度呢?
所以,面对将环保考核与百姓感觉直接挂钩,如何重新制定环保标准,将成为这项制度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否则,很难避免不发生各种环保纠纷案件,并有可能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而要站在百姓感觉的角度修订标准,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更为严峻的挑战。因为,绝大多数有水气排放的企业,都是依据现行国家环保标准设计的,也是经过环保部门审核批准的。要制定执行新的环保标准,就要求企业对现行的水气排放系统进行改造,对排放的标准进行修改,那么,绝大多数企业都需要对现行排污设施进行改造,有的还要全部重新设计和改造。否则,是不可能达到排放标准的,是不可能满足百姓的感觉要求的。
更为重要的是,对那些按照环保标准要求,不存在污染、但有异味等的排放,百姓感觉不好,环保部门又将如何处理呢?因为,有很多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是无法清除异味的,是容易给百姓带来感觉不好的现象的,环保部门是否也要按照百姓的感觉对企业进行考核,并要求企业清除异味呢?清除不了,又将如何处理呢?假如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这样的现象进行干预,环保部门又当如何应对呢?
可以肯定,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以后,必然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极为积极的影响。尤其将百姓感觉与环保考核挂起钩来,更能对企业的水气排放产生极其重要的约束,迫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关键就在于,环保标准如何按照新法进行制定,如何在现行标准之上按照新法的要求提出更高标准。同时,新的标准既要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满足百姓感觉的需要,也不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冲击。毕竟,在现阶段,经济发展和就业、居民收入提高等也是不能有任何松懈的一项工作,不能顾此失彼。否则,又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更重要的,就目前环保工作的实际而言,除了环保标准需要提高,需要更加符合当前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之外,如何执法到位,不让企业出现偷排、漏排等方面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眼下发生的许多环保纠纷案件,都与执法不到位、企业不认真执行环保法规有关,与环保部门与企业的默契有关。如果这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环保不徇情枉法、企业不偷排漏排,百姓的感觉也就会好得多,百姓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度也会大大提高。
总之,环保部门能够把环保考核与百姓感受直接挂钩,是一大进步,也是给自身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但是,能否做到,还需要在标准、执法、执行等方面下功夫,让环保法规不成为摆设。
文/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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