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环保,要去环保-环保信息网(17环保网)
  • 当前位置:环保信息网 > 环保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 天津环保部门初步确定刺鼻气体成分

    天津环保部门初步确定刺鼻气体成分

    来源: 中国新闻网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08-13 访问: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环保部门在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目前,事故点周边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截至目前,天津市环保局已组织出动监测人员近200人次,布设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7个,采集空气样品80余个;水和废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水样品12个。

      事故特征污染物监测情况

      3:40,初步确定刺激性气味气体主要为甲苯、三氯甲烷、环氧乙烷。

      4:00,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

      5:30,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6:00,甲苯浓度为3.06毫克/立方米; VOCs为5.02毫克/立方米。

      8:00,VOCs为0.1毫克/立方米, 已经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截至13日下午13:00,现场监测环氧乙烷未检出。

      空气质量常规污染物监测情况

      事故发生后至目前,事故点周边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第四大街、塘沽营口道、汉北路、河西一经路、滨水东路)6项常规污染物(PM2.5、PM10、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臭氧)未受到明显影响,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相当。

      水环境监测

      事故发生后,入海排水口已经全部关闭,环境水质未受到事故影响。事故水正在进行监测分析。

    (原标题:天津环保部门初步确定刺鼻气体 污染物暂无明显变化)


    环保 环保新闻 环保资讯 国内环保新闻

    上一篇:捷克东北部一处化工厂爆炸起火致5人受伤
    下一篇:天津环保局长:爆炸地空气污染物与全市水平相当

    您看了本文章后的感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