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记者 崔静、刘懿德)记者3日从环保部了解到,受环保部委托,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3日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向呼和浩特市政府反馈了大气和水环境治理综合督查情况,直指呼和浩特市环境治理存在八大问题,要求其切实整改。
这八大问题包括:一是产业结构性污染较为突出,全市散、小企业分布广泛,数量较多,设施简陋,管理粗放,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情况较为突出。
二是部门环保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市直有关部门多数尚未制订细化的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部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不力。扬尘污染治理总体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全市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渣土清运、物料运输、混凝土搅拌,以及多数企业物料堆场基本不能满足抑尘要求,扬尘污染严重。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虽然加大了建设力度,目前每天仍约有10万吨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缓慢,约80%的处理能力仍执行二级排放标准。部分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低效。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落后。多数园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
四是水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小黑河、大黑河城区河段多为黑臭水体。全市现有中水处理能力15.2万吨/日,但中水实际使用仅3.5万吨/日。
五是部分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土左旗煤炭物流园区规划面积近10平方公里,园内煤炭经营企业多数无环保手续、无抑尘措施,环保部门多次查处均无果而终,园区及其周边区域污染严重;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环境破坏较重,关停废弃多年的采石场依然裸露,生态破坏没有得到及时修复。
六是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全市仍存在多处晾晒池排放,垃圾渗滤液处理不到位,大量污水通过大黑河排入黄河。
七是部分企业违法违规排污。天野化工、神舟硅业、武川县冀东水泥、清水河县远方陶瓷厂等存在超标排放问题;超牌建材公司、三鑫高岭土厂、清水河县窑沟乡众鑫高岭土公司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粉尘污染严重。城四区供热和生产锅炉多数只配套建设简单湿式除尘设施,难以稳定达标排放。
八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4年,呼和浩特市主城区PM10、PM2.5和二氧化氮分别超过国家标准0.73倍、0.15倍和0.1倍,特别是冬季污染情况更重。2014年,除黄河各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基本持平外,流经市域的大黑河、小黑河、浑河监测断面年均污染指数均高于上年;境内哈素海、红领巾水库、五一水库的监测数据均没有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要求,呼和浩特市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强化措施,深化治理,狠抓监管,严肃问责,切实推进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保部,并抄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据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介绍,根据环保部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计划,环保部今年安排对全国30个重点城市进行督查,呼和浩特市是其中之一。今年5月至6月,督查组共计4次到呼和浩特市开展综合督查工作,督查重点是“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落实情况等。
到目前为止,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已经完成了对河北邯郸、河南焦作、北京通州、山西运城、内蒙古呼和浩特和天津静海县6个城市的环境督查,下一步还将对河南南阳和河南平顶山市开展综合督查。
刘长根表示,完成对各地的环境督查后,环保部将在半年后组织“后督查”,检查各地的整改落实情况,并于一年后进行“回头看”,对督查反映情况整改落实不力的,将采取约谈、区域限批等手段予以处理。
(原标题:环保部通报呼和浩特市环境治理八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