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22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获悉,针对目前南海现有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科研以及海上航行安全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该局正着手制定规划,加强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建设南海相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示范基地,提升南海地区海上公共服务能力。
据了解,南海现有服务保障能力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及区域发展的需要。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独特。由于过度捕捞生物资源现象长期存在,海上溢油等船舶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珍稀生物资源数量急剧下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加之,南沙岛礁缺乏有效的监测,导致对该海域生态环境现状、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认知不清。
此外,南沙海区远离大陆,航线密集,渔业资源丰富。受台风及其他海上非传统安全因素影响,海难事故频发。现有的躲避灾害、补给中转、搜救、执法等设施都位于周边陆域。致使应急处置能力与救助及时性差,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需要。
为此,国家海洋局将加强对南沙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岛礁服务水平。坚持建设和保护并重,坚持集中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和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念开展建设,加强相关海域海岛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保护生态环境和海岛生态群落。
保障生态环境健康。建立海洋科研中心,建设南海相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示范基地,开展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服务;建设海洋生物标本馆和基因库,开展岛礁物种登记;建设岛礁生态监测站、岛礁海洋测点及岛礁海洋环境监测站等资源环境监测设施,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监测预警和岛礁地质安全评估;健全溢油有效应急机制,布局溢油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包含油指纹鉴定、溢油应急处置等功能的溢油应急处置中心,提升区域溢油风险管控能力。
此外,建立海洋观测中心,布局海洋观测与预警网络,开展海洋环境要素监测,建设南海海洋数据服务中心,为南海周边各国及过往船只提供精准、及时的海洋环境数据服务。建设中转补给保障基地,为过往船舶提供避风补给等保障服务。建设海上安全服务前方支援中心,开展海上区域性救护服务、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人道主义救援和执法。
国家海洋局表示,加强区域合作、提供公共服务是国际公约赋予我国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个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承诺在海洋生物资源的管理、养护、勘探和开发,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过往船只提供水文气象情报,开展海上搜救等方面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有义务在南沙相关岛礁上建立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依托岛礁开展海洋科研、海岛保护、生态建设、岛礁科学综合研究等方面的科研和国际合作,为南海周边各国和地区提供高质量的海上公共服务。
(原标题:我国将建南海生态环保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