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环保大检查
违法企业将入“黑名单”
本报讯 为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政府近日印发《郑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6月底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违法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按照部署,本次大检查内容包括五大方面。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重点排查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养殖场(小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设到位、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突出抓好火电、水泥、电解铝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
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预先报告、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与此同时,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大检查已列入政府年度环保目标,与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一并进行。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辖区排污单位底数,查清环境违法行为,清理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发现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原标题:我市开展环保大检查违法企业将入“黑名单”)